為規范集團系統選聘會計師事務所行為,推動提升審計工作質量,根據財政部、證監會、國資委《國有企業、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》和集團公司《內部審計業務外包管理辦法(試行)》要求,遵循公平、公開、公正的原則,擇優選取符合條件的社會中介機構,建立中國北京同仁堂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(以下簡稱集團公司)社會審計機構庫。經集團批準,現將機構庫公告如下: